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起毒品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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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禁毒委员会 供稿人: 审核人: 点击数:18 发布日期:2024-04-29
海关发布2024年04月25日讯 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宗旅客人身绑藏大麻5.57克走私入境案。
一名旅客经罗湖口岸旅检进境大厅进境时,被海关关员抽查。经进一步检查,在当事人裆部发现藏匿的植物制品1包(净重5.37克),在当事人烟盒内发现含植物制品的香烟2根(净重0.2克),共计5.57克。经试剂检测,上述植物制品呈大麻阳性反应。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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