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0.8克“药”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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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禁毒委员会 供稿人: 审核人: 点击数:243 发布日期:2024-07-01
一男子出售精神管制类药品给吸毒人员,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厦门日报2024年06月28日讯 除了大众普遍认知的毒品外,有些药物也不能滥用,否则治病的“药”也可能变成致瘾的“毒”。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一起贩卖管制精神药品的案件。
2022年,王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他在搬家过程中发现家里还有部分未被公安机关查获的精神药品,加之王某母亲生前在医院曾开过一些精神药品,他冒出了“重操旧业”的念头,打算贩卖精神药品获利。
他在网上搜索相关关键字后加入QQ群聊,与伍某取得联系,王某在明知伍某是吸毒人员、寻找替代毒品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仍将力月西等药品从西安市运送至厦门市,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伍某。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上述药品检出吗啡、咪达唑仑、阿普唑仑、氯硝西泮成分,含量共计0.8克。王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毒品及毒资。
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律法规,为吸毒人员运输、出售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共0.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综上,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制类精神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处方药,此类药物经国家职能部门严格管理并专门纳入管制类相关药品目录予以明确,随意出售此类药物是违法行为,倘若出售给贩卖毒品或者吸毒人员,更是触犯刑法,涉嫌贩卖毒品罪。上面的案例提醒大家:要提高认识,增强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坚决抵制麻精药物滥用,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害人的“毒”。(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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